浙江公 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别让低 保“福利化
[提出观点]
“低保”和“福利”原本是两个性质各异、功能有别的不同概念,前者是一种旨在帮助贫困家庭维持最低生活标准的托底性的救济制度,它保障的是低收入者的基本生存权,俗称“救命钱”;而后者则是出于减轻民众某种负担的需要,而推出的照顾性、惠民性举措,比如医保报销、助学金发放、残疾人救助等。
[综合分析]
近年来,一些地方在执行低保政策时,不恰当地将低保政策与福利措施混为一谈,甚至实施了偏离“低保”本义、诱发社会矛盾的不当挂钩和捆绑。比如,提升低保户的医保报销比例,把享受“低保”作为助学金发放的条件,以“低保”为由给以残疾救助等等,无疑是把“低保”异化为享受某种福利的“特权”。不当捆绑不仅造成了社会救助政策的混乱与重复,更极易滋生出新的不公平,低保“福利化”与通过对低收入农户的兜底保障助推公平正义的制度初衷背道而驰。
也许,把医疗、助学、助残等具有明确指向的专项救助举措捆绑于低保制度,不无省事、省力且不具争议的工作简单化考量,但这种凡事拿“低保”作参照、随意增加低保“含金量”的泛福利化做法,却衍生出诸多负面效应。比如,导致农户间相互攀比、邻里不和、村风不正;膨胀“等靠要”思维,鼓励争低保、当懒汉,让发展失去原动力;诱使少数干部涨私欲、玩权力,铤而走险、违纪违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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