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解决 “人亡技消”困局 激发非 遗活力
[提出观点]
“招不来、留不住、传不下”,尤其“人亡技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中面临的问题,这一法规的出台对于保护一些濒临失传的传统技艺,解决“人亡技消”的困境意义甚大。
[综合分析]
“人亡技消”似乎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难逃的宿命。每一项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是炎黄儿女智慧的结晶,是中华民族非凡的创造。仅北京市,已有昆曲、古琴艺术等11项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126个,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273个,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909个,堪称蔚为大观。
然而很遗憾,许多非遗项目正面临“人亡技消”的不幸困局。一方面,随着互联网文化和技术文明的异军突起,公众生活的快节奏和休闲文化的多元,尤其新新人类的出场,包括北京琴书在内的许多优秀文化艺术,渐渐失去了应有的市场。遂由大众艺术变成了小众艺术,没有了市场舞台自然只能“自弹自唱”、自娱自乐,进而从根本上抑制了非遗传承和创新的内在动力。
另一方面,基于“口传心授”的本质特性,“人亡技消”的自然规律,使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濒临失传的厄运。由于部分传承人年事已高,有的已去世,传承能力较弱的非遗项目占到了四分之一到三分之一,西城的绢人制作就曾因代表人物去世而长时间没有传承人。这种困厄,正是中国非遗所共同面临的危机和挑战。
[对策措施]
一是完善法律法规。通过地方立法,将国家法律更加细化,使其能够因地制宜真正落地生根,提供更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是通过现代教育体系拓展传承方式。非遗传承也不再是传统的收徒传艺模式,在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间的贯通培养项目中增加非遗相关专业。
三是支持非遗“进社区”“进校园”。通过补贴消费等方式,引导消费者购买、体验非遗产品和服务,拓展市场空间,为非遗的保护和长期发展注入生机和内在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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