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黑龙江牡丹江师范学院招聘公告(二)
牡丹江师范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二)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关于印发的通知》(黑人社发[2011]68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详见牡丹江师范学院主页(http://www.mdjnu.com/)
二、招聘原则
人才引进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三、招聘职位
见附件。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
五、相关待遇
具有博士学位人员除享受国家工资外,在服务期5年内给予住房补助20万元;学位津贴2万元/年;安家费5万元,科研启动资金5万元。
六、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七、考试
硕士研究生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博士研究生岗位只进行面试。面试低于60分不予聘用。
八、体检
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按照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九、考核
组成考核组对拟录取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同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十、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面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取人员,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在牡丹江师范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一、纪律要求
纪检监察部门对考试全过程进行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有营私舞弊行为,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要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十二、几点说明
(一)应聘人员在正式办理报到手续时,需提供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按时转递个人人事档案,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报到证原件,否则学校不予录用。
十三、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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