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黑龙江绥化市选聘225名社区大学生公告
2016绥化市选聘225名"社区大学生"公告
为留住用好本地人才,进一步优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结构,培养信念坚定、扎根基层、体恤民生的优秀人才队伍,绥化市委、市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社区大学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此次共选聘高校毕业生225人,到城市社区从事文化、宣传、教育、司法、救助和社会保障等方面工作。具体岗位详见附表。
二、选聘范围
绥化所属各县(市、区)户籍。坚持报考"属地化"原则,考生应报考户籍所在地选聘单位。
三、选聘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四、报名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六、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聘资格,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七、考察
考察主要对选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有需要回避的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了解。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选聘资格,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八、公示
对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选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绥化市"社区大学生"聘用协议》,首次签订的服务期限为三年,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选聘人员是中共党员的,安排担任社区党组织副书记职务等;选聘人员是非中共党员的,安排担任社区主任助理或社区服务站站长助理职务等。
十、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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