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建设美 好生态的宜居 乡村
【热点背景】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纪实中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结合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推广浙江好的经验做法,建设好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浙江省自2003年实施的“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有力支撑浙江乡村面貌、经济活力、农民生活水平走在全国前列,为我国建设美丽中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带来实践经验。截至2017年底,浙江省累计有2.7万个建制村完成村庄整治建设,占全省建制村总数的97%;74%的农户厕所污水、厨房污水、洗涤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有效处理的建制村全覆盖,41%的建制村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摘自2018年4月24日人民日报)
【热点预测】
浙江省15年扎实推进“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造就了万千美丽乡村,取得了显著成效,切实做到让浙江农村人居环境留得住青山绿水,记得住乡愁。习近平在浙江省“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纪实中说到:“建设好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让广大农民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对此,你怎么看?近年来,在全国范围内以浙江省为代表建设了一批“环境美、建筑美、生活美、地方美”的美丽宜居乡村。由于我国的乡村量大、面广,现阶段美丽乡村建设行动更加注重的村庄环境卫生整治,包括绿化整治、道路建设、基础设施配套、民房建设等各项工程美丽乡村的规划编制,也更加侧重乡村物质空间的提升。合理规划和配置乡村景观,对提升乡村居民生活质量,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民生幸福是经济发展的最终目的,“幸福感”、“获得感”得到政府越来越多的关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十三五”规划强调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而“共享”发展实质上是要让农民在发展中拥有更多的获得感与幸福感。
伴随经济新常态的出现,建设美丽乡村的脚步不能停歇。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能够进一步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目标,让广大农民朋友们有更多的获得感与幸福感。为此,我们的政府应当做到以下三点。第一,尊重传统乡村肌理,构建聚落温馨格局。乡村是居民生活的核心地带,乡村环境影响着居民的生活质量,因此在规划美丽乡村时应从村落原始形态入手,不断深入挖掘对维护村落景观塑造起主要作用的节点元素。第二,增加农民收入与保障农村内部公平并重。要明确精准扶贫的政策导向,把扶贫作为政府农村工作的重点,扩大农民收入来源渠道,提高农民工资性收入和非农经营收入的比重。第三,加大对农民非农就业和创业的支持力度。应该重视中小城镇吸纳农民就业的能力,鼓励区位优势明显的地区发展现代农业和非农产业,通过市场对区域内劳动力进行有效率地整合,为农民就近从事非农工作和外出人员返乡创业创造有利条件,使农民能够在就业和生活中获得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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