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 不断缩小“城”与“乡”养老金差 距
【综合分析】
我国的农民养老金制度建立已经十年有余,已经成为全世界覆盖人口最多的单体养老金制度,为广大城乡居民分享经济发展成果,提高晚年生活质量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总体来说,我国农村养老金仍然处于较低水平,与动辄数千元的城镇职工养老金相比,更是差距明显。加之农村收入来源单一,对失去劳动能力的农村老年人来说,这一百多元的基础养老金几乎是全部收入,更多养老负担只能依赖子女,因病致贫的现象也时有发生。随着老龄化社会的来临,“老有所养”已成为迫切关注的社会问题,尤其是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更是引发了代表委员们的关注。
因此,为了确保居民养老金水平稳步提高,尤其是在农村养老金确定与调整过程中,应当特别注意处理好这几个方面的问题。首先,基础养老金水平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出资构成,但要防止地方财力的差异在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方面被进一步扩大,即出现财力雄厚地区养老金水平过高、财力薄弱地区只能维持最低养老金水平的情况。所以,基础养老金水平应当主要与当地物价水平挂钩,而不能只和当地财力水平挂钩。其次,要增强对个人缴费的激励性。城乡居民养老金制度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共同构成。所以应进一步提高个人缴费的积极性,建立养老待遇与缴费之间的关联机制,个人缴费水平也能影响到基础养老金水平。最后,就是要控制并且不断缩小城乡居民与城镇职工的养老金水平差距。在过去的十多年里,我国已经初步建立起了覆盖城乡的养老金制度,基本实现了城乡居民参保权利的均等化,但是城乡居民(非工薪劳动者)与城镇职工的养老金实际待遇差距仍然很大。因此,有必要缩小城乡居民与城镇职工养老金待遇水平,让农村居民过上更好的晚年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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