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黑龙江伊春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聘公告
伊春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伊春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行政资源中心)是隶属市政府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办理各类公共资源进场交易活动及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等事项。为进一步充实专业技术人员力量,推进我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事业持续发展,经市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岗位一:市行政服务分中心文秘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三、招聘工作程序
1.报名;2.资格审查;3.考试;4.政审;5.体检;6.试用及聘用。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告:2016年9月19日-10月7日。 (二)报名时间:2016年10月8日-10月12日, 上午8:00至11:00,下午2:00至4:30,逾期不予受理。
五、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前由伊春市行政资源中心向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放准考证,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六、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成绩占60%、面试占40%。按照汇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七、确定人选和公示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报考同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试总成绩在市人社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政审、体检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伊春市行政资源中心组成考察小组对拟聘人员进行政审。
九、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及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试用和落编手续,试用期应届毕业生1 年、往届毕业生半年,试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同等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由市人社局进行试用期满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自动解除聘用合同。
十、相关事宜
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或考生在公开招聘各环节中被认定为违纪违规而被取消聘用资格的,所空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一、考试纪律
编辑推荐: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