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申论热点:治理网络医托要综合施策
[提出观点]
整治网络医托是场持久战,需要标本兼治。继续深化医改,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畅通的双向转诊制度;提高全民健康素养,提升基层医生健康守护水平,才是治理网络医托的釜底抽薪之举。
[综合分析]
与传统医托相比,网络医托“换汤不换药”,也是利用医患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实施诱骗。只不过,网络医托集团化、隐蔽化的特点更为明显,并形成了一条灰色利益链:在工商部门注册成立公司,顶着“某某医疗集团”“某某医疗咨询公司”的头衔,招一批咨询顾问和业务员,通过搜索引擎和社交软件,以精心准备的话术诱骗、引导患者,到合作的医疗机构就医,然后从中收取“人头费”。
之所以有患者上当受骗,说明监管还存在漏洞。比如,尽管搜索引擎在推荐页面中将医疗广告标明“广告”字样,而且广告发布数量和内容也符合相关规定。但用户点击进入二级页面,网络医托又浮出水面,搜索引擎平台对此监管不够。再如,网络医托多以“医疗咨询公司”面目出现,属于工商部门管理;医疗机构属于卫生行政部门管理,网络属于网信部门管理,这种条块分割的监管形式,一旦联动不畅,容易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因而,整治网络医托,要有系统化治理思维,让其无缝可钻。
[参考对策]
治理网络医托,要“打七寸”。网络医托往往通过搜索引擎的竞价排名,获得靠前推荐,从而触达患者。相关监管部门要夯实搜索公司的主体责任,堵住网络医托现身的搜索通道。对以“医托”等不正当手段招揽患者的“问题医院”,有关部门须加强监管与惩戒,斩断非法牟利的利益链接,让网络医托失去滋生和蔓延的空间。
治理网络医托,更重要的是“建网”。无论是电脑屏,还是手机屏,“触屏可及”的是巨大的患者市场,网络问诊需要建强“正规军”。2018年,国家卫健委发布《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等3份互联网医疗领域重磅文件,为发展互联网医院铺设法律的轨道。截至目前,全国已有158家互联网医院,远程医疗覆盖全国3000余家医院。让网上充盈正规互联网医院,致力满足患者多层次健康需求,网络医托自然就没有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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