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黑龙江佳木斯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文件精神,佳木斯市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佳木斯市接待办公室
二、招聘计划
详见以上各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
四、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的方法进行。
五、相关待遇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为1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应聘人员一经聘用,享受国家及省等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享受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六、其它有关事宜
本次招聘各单位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要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七、政策咨询或举报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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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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