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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黑龙江佳木斯市桦南县招聘高中教师公告

来源: 2017-08-30 15:35

   为解决高中教师结构性短缺问题,促进高中教育加快发展,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公告。

  一、 招聘计划

此次招录学校均为桦南县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桦南县教育体育局。






  二、招聘条件

1、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

(一)报名时间











  四、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测试教学能力及专业素质,总成绩为100分,笔试和面试权重为总成绩的6:4。






  五、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按1:1比例等额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组织进行。若综合分数出现并列,则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程序。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弃权可以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项目、体检标准和规程,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相关内容进行。


  六、考核

由县人社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考核组,对体检合格的人员,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调查等形式,全面了解拟聘用人员的德、能、勤、绩等情况,重点考核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并出具考核报告。


  七、录用及公示

资格审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三天)。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考生对拟聘人选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人社、纪检部门提出,人社、纪检部门认真调查,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反馈。公示后进入聘用阶段,进入聘用程序后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八、待遇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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