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黑龙江牡丹江师范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关于印发的通知》(黑人社发[2011]68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等的相关文件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牡丹江师范学院是黑龙江省东南部地区建校最早、规模最大、综合实力最强的省属本科院校,是黑龙江省东南部地区教师教育研究中心、基础教育研究中心和继续教育培训中心。学校具有硕士、学士两级学位授权体系。
二、招聘原则
人才引进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三、招聘职位
见附件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
五、相关待遇
1. 具有博士学位人员除享受国家工资外,在服务期8年内给予住房补贴2.5万元/年,共计20万元;学位津贴2万元/年,共计16万元;安家费5万元,科研启动资金5万元。
六、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七、考试
应聘硕士及以上岗位人员须参加笔试和面试,先笔试后面试;应聘博士岗位的人员按照具体通知时间直接参加面试,面试时提供所要求的确认材料。
八、体检
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按照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九、考核
组成考核组对拟录取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同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十、公示和聘用
1.资格条件复审通过的拟聘人员,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将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办理录用手续。
十一、纪律要求
纪检监察部门对考试全过程进行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有营私舞弊行为,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要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十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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