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黑龙江省画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有关规定,结合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现面向全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单位简介
黑龙江省画院成立于1980年8月,黑龙江省编委以黑编[1980]64号文件批复,核定事业编制25人,按厅(局)级单位管理,隶属于省委宣传部,现为省直副厅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从事绘画艺术的创作研究和进行学术交流工作。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热爱宣传文化事业,具备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招聘岗位
油画创作岗位2名: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以上,油画创作专业。
1、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健康向上的审美追求,品格高尚,为人正派。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根据招聘计划,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具体招聘办法如下:
五、待遇
录用人员将享受由国家、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六、联系方式
编辑推荐: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