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黑龙江嫩江县人社局招聘公安消防大队驾驶员公告
嫩江县人社局公开招聘公安消防大队合同制执勤车辆驾驶员实施方案
为缓解我县消防力量不足的现状,提高出警效率和速度,保证行车安全,降低灾害损失,为我县经济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经县政府同意,嫩江县人社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消防大队合同制执勤车辆驾驶员,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责
招聘岗位:合同制执勤车辆驾驶员。
二、招聘原则及方式
招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人数
计划招聘合同制执勤车辆驾驶员4人。
四、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在职及非在职人员
五、招聘条件
(一)男性,20至40周岁(1995年1月1日至1975年12月30日),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A2或B2型驾驶证);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七、培训
对聘用人员进行执勤车辆驾驶岗前培训,由公安消防大队负责。
八、管理及待遇
被招聘人员为临时性公益用工,实行合同管理,聘用人员与公安消防大队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期满考核合格、工作需要可续签。
九、招聘纪律
对有下列情形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十、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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