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黑龙江省报考人民警察条件的公告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黑龙江省公安厅
关于2013年报考人民警察(公务员)条件的公告
为加强公安队伍建设,改善公安队伍结构,以造就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公安人才为目标,根据《人民警察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报考人民警察(公务员)条件公告如下:
三、报考各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年龄规定:
1、报考省级以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年龄条件按照现行公务员报考年龄规定执行。
四、有下列情行之一的,不得报考人民警察:
2013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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