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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公安边防总队接收2013年高校毕业生简章

来源: 2017-09-05 17:12

 黑龙江省公安边防总队2013年接收地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入警招生简章

  一、部队简介

黑龙江省公安边防总队是一支直接隶属于公安部边防管理局领导管理的执行警察任务的现役部队,所属部队主要分布在黑龙江省沿边境线的市(县)、乡(镇),基层单位主要以公安边防派出所为主,绝大多数基层单位在乡(镇)区域。主要任务是:维护国家主权,保障边境地区和开放口岸的安全,为边境地区经济建设和对外开放基本政策服务;负责边境管理区的治安管理和边境管理工作,执行边防勤务;对进出国家口岸的旅客、员工和交通工具,实施边防检查、监护和管理;协同有关业务部门侦破刑事案件;完成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任务。具体工作主要是走访、熟悉派出所辖区人口,解决辖区老百姓邻里纠纷和实际困难,办理治安、刑事案件,查验出入境人员护照、签证等。


  二、接收条件和要求

(一)接收对象必须政治合格,现实表现良好,入伍态度端正,志愿献身公安边防保卫事业。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符合公民应征入伍的政治条件。


















  三、接收程序

(一)报名。采取个人现场报名和邮寄投递报名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12月19日至12月21日(以现场投送材料和邮寄发出报名材料邮戳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四、筛选淘汰

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按照择优选拔的原则,从签订接收协议到下达任职命令实行全程筛选淘汰。




  五、职级待遇和分配去向

(一)入伍时间从报到当年的6月30日算起,专科毕业生任命为正排职,授予武警少尉警衔;本科毕业生任命为副连职,授予武警中尉警衔;硕士毕业生任命为正连职,授予武警上尉警衔。



  六、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必须确保个人填写递交的报考信息及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凡不按要求报名,提供虚假信息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并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七、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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