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100名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市市直及各区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的需要,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经市编委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见附表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2、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各种证书须在2012年1月31日前取得);
3、1977年1月31日以后出生(有特殊年龄要求的岗位以《招聘计划表》为准);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2年2月20日至24日。
报名地点:市人保局八楼会议室。
报名要求:考生根据自身条件选择报考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在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下载《考生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后,由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未就业证明(档案管理部门出具有效)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一份以及个别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证明),3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到现场报名。
资格审查:市人保局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联合组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在笔试前发给《笔试准考证》,报考者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收费标准: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缴纳130元考务费。
各岗位开考比例原则上不能低于1:5。
(二)考试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综合知识》内容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政治、经济理论基本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公共管理、科技知识、时事政治等。《专业知识》内容为所报岗位需要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实践知识。采取百分制,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
《综合知识》与《专业知识》按3:7权重合成百分制笔试成绩。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在同岗位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教师岗位考生面试采用说课方式进行;其它岗位考生采用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
面试采取百分制,当场评分。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加合成总成绩。
(三)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依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专业知识成绩依次排序。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因体检不合格所空名额,从所招聘岗位对应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由市人保局及招聘单位联合组织实施。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人员,查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聘用
被确定聘用的考生由市人保局统一介绍到单位报到,如一周内不报到或报到后不按时上岗,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招聘人员实行占编聘用制管理,与所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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