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专职辅导员工作方案
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哈人社发[2011]98号),为深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黑高工委联字[2009]31号)和《哈尔滨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指导意见》(哈人社发[2011]68号)的精神。结合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聘工作方案。
一、招聘工作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和全面发展的原则;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坚持竞争和择优选聘的原则;
4、坚持按岗招聘的原则;
5、坚持着眼长远、相对稳定的原则。
二、招聘辅导员的基本标准
1、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
2、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身心健康;
3、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三、招聘学历、对象及年龄要求
学历为普招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
对象为中共党员
年龄为1981年3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计划
岗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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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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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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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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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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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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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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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招
本科
以上
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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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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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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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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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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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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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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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类、交通运输类、材料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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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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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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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信息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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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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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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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类、工程力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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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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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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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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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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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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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学类、教育学类、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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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招聘工作领导组,领导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院长担任,成员由有关部门负责人、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组成;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1、信息发布
2、报名及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2011年8月1-2日上午8.30-下午16:00,携带下载填写带本人电子照片报名表、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寸照片两张、报名考务费100元前往学院报名审验(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217号办公楼103室),合格人员签发准考证。
(1)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时,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2)面试时间:2011年8月10日上午8.00,按每个职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3比例进入面试。面试内容:结构化面谈测试。
考生成绩公布在学院网上。
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的人选。
体检按《2009年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6、拟聘人员公示
7、拟聘人员岗前培训
七、工资待遇
八、工作纪律
2、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以权谋私,不得弄虚作假。对违纪者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纪检全程监督。
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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