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东宁县教育体育公开招聘14名县第一中学教师实施方案
为适应我县教育发展的需要,我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优秀高校毕业生,充实到东宁县第一中学,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招聘对象
这次公开招聘东宁县第一中学教师共计14名。其中:语文1人、数学1人、英语1人、物理2人、化学2人、生物1人、政治2人、历史2人、地理2人。
东宁县第一中学教师岗位面向全国招聘,招聘对象一是2007年以来应往届国家统招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二是2007年以来应往届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三是以上两类本科毕业生在当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时的录取分数必须达到二表A以上。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3、达到相应学历及教师资格。因时间原因暂时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允许申请应聘。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要求。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四、报考比例
五、招考办法及程序
(二)发布招聘信息:2011年7月26日-8月1日,在东宁门户网站(www.dongning.gov.cn)、东宁电视台和牡丹江市教育网发布招聘信息。
1、报名时间:2011年7月28日-8月3日,应聘一律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需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就业报到证(蓝联)、户口、教师资格证、本人档案及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照片3张。
3、咨询电话:0453-8987906
(四)组织考试:2011年8月8日-8月9日
1、笔试:2011年8月8日上午8:00-10:00
2、面试(100分):8月9日上午8:00-11:30
(1)备课:按照备课的常规要求,结构完整的设计出一课时教案并写出简案。备课内容由评委根据学科内容现场指定现行普通高中教材中某一课内容。备课时间为50分钟。
(五)录用办法
2、面试时如学科报考人数少于拟聘用岗位,则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在60分(含60分)以上方能入闱。
5、对拟聘任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和身体残疾者不能录用,按照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7、对拟聘人员在东宁门户网站及相关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一)公示期满后,教育体育局与被录用人员签订试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每人每月开生活费1500元。被录用人员须交纳1万元保证金。
(三)在试用期和正式聘用期间,因录用者本人人为原因中止合同的,保证金本息不予退回。
(五)2011年应届毕业生上岗前须向县教育体育局提供毕业证原件、学位证书原件、就业报到证(蓝联)、教师资格证,逾期不提供或不属实者取消录用资格。
(七)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对于在报名、考试等招聘环节上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对于在组织招聘过程中营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反招聘纪律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和纠正;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加强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东宁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东宁县第一中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肖长旭县政府副县长
张威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陈林县财政局局长
孙兴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副局长
张树军县纪委监察局副局长
徐冰堂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股长
主任:陈春发(兼)
孙兴志(兼)
徐冰堂
本方案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宁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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