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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2011下半年公开招聘人员方案

来源: 2017-09-06 10:38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的规定,结合我院用人需求,制定本方案。
一、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简介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是省委、省政府双重领导,省政府直接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坐落于哈尔滨市道里区松花江畔的友谊路501号,是黑龙江省社会科学研究中心,省委、省政府的"思想库"和"智囊团"。
全院现有历史研究所、文学研究所、哲学与文化研究所、政治学研究所、经济研究所、社会学研究所、俄罗斯研究所、东北亚研究所、应用经济研究所、农村发展研究所、犹太研究中心等11个研究机构,有学习与探索杂志社、文献信息中心和网络中心,设研究生部和职工大学(黑龙江省社会科学培训中心),其中研究生部有世界史、世界经济、产业经济、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政治学理论、社会学、专门史、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等8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全院拥有1个省级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东北亚区域经济)和15个省级重点学科(世界史、世界经济、政治学理论、东北史、社会学、农业经济管理、科学社会主义、东北地方文化史、东北亚区域经济、中俄关系史、哈尔滨犹太人历史文化、渤海国史、县域经济、产业经济和黑龙江流域文明)。全院现有职工330人。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三、招聘计划(详见附表1)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修养,学风端正,身体健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具有与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二)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统招本科以上(含本科),已取得本、硕、博学历及学位证书,所学专业、工作经历与报考岗位专业相关;除特别说明外,年龄要求本科、硕士在35岁以下(含35岁),博士40岁以下(含40岁),年龄计算至2011年8月31日。
(三)满足招聘计划中各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条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方案分别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l.lss.gov.cn/hljhrss/index.jsp)、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网站(www.hlass.com)等媒体发布。
(二)报名受理和要求
1.网上报名
时间:2011年8月15日9:00至2011年9月4日16:00。应聘人员通过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l.lss.gov.cn/hljhrss/index.jsp)进入报名系统,注册用户后,浏览选择职位,填写报名资料,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
填写报名资料时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报名序号是应聘人员成绩查询或取得其他技术支持的重要凭据,请务必牢记!每名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要改报职位必须先取消当前职位的报名。
2.查询审查结果
时间:2011年8月25日9:00至2011年9月5日16:00。在此期间,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请网络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只能取消报名或改报其他职位。
应聘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并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明确限招博士或高级职称人员岗位,不受此限。
3.提交详细应聘资料
时间:2011年9月6日9:00至9月9日16:00。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请将以下材料按照顺序形成一个Word电子文档(文件名:报考岗位+姓名)发送到邮箱hljskyzhaopin@126.com
(1)《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一)、(二)、(三)》(附件2)。
(2)身份证及各类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如为在校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的证明材料]、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
(3)本、硕、博学习成绩表并需有院系公章;
(4)主要科研成果(含论文、著作、获奖和课题等),论文应包括刊物封面、目录及发表文章,著作应包括封面、目录及体现撰写字数的版权页和撰写的主要内容,获奖应包括获奖证书及获奖文章,课题应包括立项或委托书、结项或鉴定书及课题主要内容。
如发现弄虚作假、所准备材料不齐或不能按规定时间发送者,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三)测评和考试
1.综合评估。2011年9月10日至9月23日,由院成立公开招聘评估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的应聘资料进行量化评分,所得分值即为应聘人员综合评估成绩(满分为100分)。每个岗位原则上取前3名进入笔试和面试(加试外语岗位取前5名进入外语测评)。
2.外语测评。2011年9月24日,对加试外语岗位入闱人员,统一进行外语水平测试考试。招聘岗位的外语合格分数线,由评卷专家组根据岗位对外语水平的要求分别确定。测试合格者的外语测评成绩和已确定的综合评估分值,按照4:6的权重比重分别计算,相加后所得分值即为参加外语测评人员综合评估成绩(满分为100分)。每个岗位取前3名进入笔试和面试。
3.笔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素质。
4.面试。组建考官团,进行面试考评。面试结合应聘者的专业背景、工作经历、成果积累、应聘岗位要求等,以问答方式对应聘者的专业水平、思维和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作进一步考察了解。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在60分以上者,为面试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5.确定拟录取名单。应聘统招本科、硕士岗位人员需履行以上四项程序。应聘博士、高级职称岗位人员只需履行综合评估和面试程序。综合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应聘统招本科、硕士岗位人员:
综合成绩=(综合评估成绩×30%)+(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50%)
应聘博士、高级职称岗位人员:
综合成绩=(综合评估成绩×30%)+(面试成绩×70%)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各招聘岗位人数1:1确定拟录取人员。
(四)体检。拟录取人员由院组织统一体检,体检合格者方能进入考察程序。
(五)考察。院考察组对拟录取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合格者进入公示程序;考察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l.lss.gov.cn/hljhrss/index.jsp)、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网站(www.hlass.com)公示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报省人保厅和编办办理有关手续。
(七)聘用。录取人员与院签订聘用合同。如受聘人员为在职人员,应先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供原单位同意其调动的书面意见,否则不予办理接收手续。
(八)试用期制度。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六、应聘诚信要求。应聘者应公平参与竞争,应聘提交的信息、资料、证件等应真实有效,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诚实回答面试问题。违反者将取消应聘资格或解除聘用。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雪
联系方式:(0451)86497914
电子信箱:hljskyzhaopin@126.com
八、本方案由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与实施。
 

附件:1、省社科院2011下半年公开招聘方案.doc
2、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一)、(二)、(三).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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