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哈尔滨市市直及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哈尔滨市市直及所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依据《哈尔滨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暂行办法》(哈人联[2004]19号),中共哈尔滨市委组织部、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实施2011年哈尔滨市市直及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发布
2011年哈尔滨市市直及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48人。
市委组织部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即日起在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blss.gov.cn)、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rbin.gov.cn)、东北网(http://www.dbw.cn)、哈尔滨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站(http://www.hrbsyzp.com)发布《2011年哈尔滨市市直及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2011年哈尔滨市市直及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招聘计划》和《报考指南》)。
在职人员和社会非在职人员;应届毕业生;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人员。
(一)基本条件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4.报考年龄:管理类35周岁以下(1975年4月13日以后出生);专业类40周岁以下(1970年4月13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报考专业类岗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65年4月13日以后出生)。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要求和其它资格条件。
四、报名方法
(一)招聘岗位查询
(二)网上报名程序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2.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1年4月13日9:00至4月20日18:00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三)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应在2011年5月10日9:00至5月16日16:00,登陆报名网站,凭用户名和密码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1.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3.报考人数达不到1:5的比例,将缩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5.笔试加分政策:
(2)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后的,笔试成绩加5分。
6.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在笔试结束后,凭市、区、县(市)级民政部门或扶贫办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证金证明(原件)、低保证(复印件)或农村特困证明(原件)、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在指定时间和地点(网上另行公布),经市招聘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返还考试费用事宜。
技术咨询电话:1504600361315046003615
五、考试办法
(一)笔试
2.笔试科目:管理类考《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每科满分为100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试》考试时间为1小时30分,《申论》考试时间为2小时;专业类考《综合知识测试》和《专业知识》,其中《综合知识测试》满分为50分,考试时间为1小时30分,《专业知识》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小时30分。
4.笔试分数线确定:笔试结束后,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1.面试组织:管理类面试由全市统一组织;专业类面试由用人单位和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共同组织。
3.面试资格确认:凡进入面试的人选,面试前要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户口簿原件及报名登记表、报考岗位要求资格的相关材料(2011年应届在校生需持学校主管学籍部门开具的证明),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网上另行公布),由用人单位及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初审,然后将初审结果报招聘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确认。对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由市招聘主管部门取消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并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后仍达不到1:3比例的,缩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
(三)体检和考核
(四)办理试用期手续
六、考试纪律
点击此处下载《招聘计划》
二O一一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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