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云南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55名公告
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为积极推进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根据法院工作需要,经中共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通过考试、考核按比例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共55名(含驾驶员6名,其中男驾驶员5名,女驾驶员1名)。此次招聘属于编制外聘用,招聘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报名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5、五官端正,无口吃、重听、色弱等不适宜从事本岗位工作的疾病和缺陷,符合法院工作人员体检标准要求。
6、热爱法院工作,公道正派,事业心责任感强。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具备一定的速录技能,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
7、报考人员在同等条件下具有法律专业或从事法律工作经历,计算机、新闻、文秘及财会专业的优先。
8、报考驾驶员岗位的:准驾资格应具备C1车型或以上;驾龄8年以上(时间计算至2017年8月);年龄可以放宽到42周岁(197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学历可以放宽到高中。
9、身体健康。
10、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刑事处罚、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在人事考试中因违规违纪被取消录(聘)用考试资格的。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4、身体有纹身的。
5、报考驾驶员岗位的,近五年内发生过本人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的人员。
6、其他不适合从事人民法院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2017年8月31日在文山新闻网、文山人社网及文山中院等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7年8月31日至9月5日(上午:9点至11点,下午:2点30分至5点)。
报名地点: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会议室(414室)。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时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原件。
2、近期白底证件照2张(电子版,文件名需注明姓名,仅限jpg格式)。
3、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提交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材料。
5、准考证、《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招录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招录司法辅助人员政审表》自行下载填写、A4纸打印并提交电子版。
以上报名材料各提供A4纸复印件1份。
(四)考试。
考试分为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两部分。
考试综合成绩= 专业技能测试60%+面试成绩40%。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报考驾驶员岗位的考生只进行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直接视为考生考试综合成绩。
1、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若专业技能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无论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如何,均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技能测试主要考核应试者的上机听打、速记、归纳操作能力。
驾驶员岗位主要考核应试者的:上车、起步、直线行驶、驾驶稳定、变更车道、通过路口、侧方位停车、倒车入库、选位停车、下车等。
测试时间:2017年9月7日上午9点。
测试地点:审判大楼(驾驶员岗)、果园街人事大厦二楼(非驾驶员岗)。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主要是通过考官向考生提问,让考生在一定时间内回答问题来检测考生的口头表达能力、行为举止、情绪稳定性等各个方面的能力,对考生作出综合评价。
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技能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以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自愿放弃的,依次递补。面试人员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达不到规定的比例,不削减招聘人数,按实际符合条件人员进行面试。
面试时间:2017年9月8日上午8点30分。
面试地点:审判大楼。
六、体检、政审考察
1、体检和政审人选的确定:按照每个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政审人选,并进行公示。
2、政审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同时考察考生是否符合聘用条件,所提供的报名材料是否真实有效。
3、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人选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七、办理聘用手续
1、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与中介机构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的方式到中院工作,日常管理和考核由中院负责。初次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业务测试和考核,合格正式聘用;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一年签订一次,合同期满后对聘用人员进行业务测试和考核,合格根据岗位需要续签劳动合同;不合格不再签订劳动合同。
八、待遇
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试用期期间工资待遇1700元/月。正式聘用工资待遇3500元/月(含五险),并依照有关规定由单位办理相关保险,个人应缴保险部分由个人承担。
设置年度绩效考核奖,标准按人均300元/月标准核定,按年度发放。考核办法另行规定。
工作期间,司法辅助人员享有差旅补助、培训及参与工会组织活动等权利。具体参照用人单位相关管理规定。
聘用期内,因违法违纪用人单位可依职权解除聘用合同或经本人申请与单位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
1、报考人员须保证提供的证件材料及情况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招聘工作需严格按照招聘方案组织实施,在确定人员进入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聘用等环节,都要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严禁弄虚作假,如发现有违反政策规定聘用的人员将予以退回,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报名咨询电话: 0876-2199010
0876-2199808
附件: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2017年招录司法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及政审表.rar
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2017年招录司法辅助人员准考证.rar
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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