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红十字会直属事业单位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省红十字会直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省红十字会党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为做好这次公开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执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笔试、面试综合评价的基础上择优 聘用。
二、招聘单位
黑龙江省红十字备灾救护中心: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是隶属于黑龙江省红十字会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 要任务是承担赴灾区考察,备灾救灾,救灾物资管理发放,开展捐助活动和救灾培训等工作。省编委核定编制27人,现有在职职工24人,拟招聘1人。
三、招聘人员必备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德优秀。
(二)具备招聘职位所需国家承认的统招本科以上学历及专业知识和要求(见附表)。
(三)参加我省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 均可报考,并享受黑政发〔2009〕30号文件中规定的报考地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5年6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计划
招聘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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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
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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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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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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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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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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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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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红十字备灾救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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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纳兼文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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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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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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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招本科
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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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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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所报专业必须相符。
4、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报名时间:2010年6月29日-2010年7月4日。
黑龙江省红十字备灾救护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十字街33号7楼邮政编码:150008联系人:刘雁鸿、联系电话:0451-8272933413845112523
根据公布的招聘岗位要求,由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人选,须报省卫生厅直属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红十字会党组,经审查通过后,通知相关人员进行考试。
1、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测试应聘者专业知识水平和适应职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分别以百分计算, 先笔试后面试。笔试与面试时间将另行通知。
3、笔试由黑龙江省卫生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考)统一组织实施。以专业科目为 主,公共基础科目不少于30%。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招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进行现场核对。凡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达不到标准的,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并依次进行递补。 递补后达不到1:3比例的取消该职位。
6、面试当场打分,笔试与面试成绩相加合成总成绩,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获得拟聘资格人员因各种原因退出应聘,将按总成绩顺延确定拟聘用人选。
(四)身体检查
(五)确定人选
(六)公示
(七)办理相关手续
(八)相关待遇
六、纪律与监督
0451-87130130(省人保厅)
本方案由黑龙江省红十字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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