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所(哈尔滨)关于2010年招聘人员计划
一、黑龙江省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所简介
(一)基本情况:黑龙江省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所是1983年11月经省编委批准建立,隶属于黑龙江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直属公益类全额拨款正处级事业单位。围绕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心任务,在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研究、优生遗传、计划生育技术指导、计划生育技术人员岗位培训、节育手术并发症鉴定及治疗、病残儿鉴定、引进、推广计划生育新产品、新技术、生殖保健等方面开展技术服务与研究。单位编制50人,现有在编人员33人。拟招聘6人。
(二)地址:哈尔滨市道外区承德街253-3号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岗位要求
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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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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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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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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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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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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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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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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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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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统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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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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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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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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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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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统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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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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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传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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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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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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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统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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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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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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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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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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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统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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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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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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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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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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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统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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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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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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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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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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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统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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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条件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及相关政策法规;
4、具有良好的品行,无不良行为记录;
6、身体健康,适应工作岗位要求;
(三)联系人:于立军0451-87807098
(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申请
2、方法:通过电子邮件申请报名,招聘单位电子信箱地址:hljrks_99@126.com。申请报名请注明姓名、性别、年龄(以周岁计算)、学历和应聘岗位及联系电话。
(三)资格审查
2、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得少于3:1。
1、内容: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⑴笔试:100分。
(五)考核。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技能、综合素质等。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由用人单位将考核结果报委党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七)公示期满,无疑议电话通知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携带本人资料来单位报到,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相关手续。
(八)聘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按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予以录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二)严格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严肃处理。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
4、招聘工作人员泄露考试题目。
(四)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处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其他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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