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201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用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呼和浩特市201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用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经市委、市政府批准,2010年市委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37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用工作人员229人。现将招考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考对象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具有良好的品行;
5.年龄3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32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后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的特殊要求详见《职位介绍》;
7.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3.现役军人、在录用单位服务未满五年(2005年7月1日后录用,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聘用合同期限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1届及以后的非成人教育在读研究生。
(一)报名
报考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报名时,报考者应当签署《考生考试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每个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详见《呼和浩特市201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用工作人员职位介绍》)。报名时考生要详细、准确、真实的填写《呼和浩特市201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二)报考资格的初审
(三)报名结果的确认
2.低保家庭考生须持《招考聘用社区工作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批表》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供报名序号,于2010年4月24日到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地址:内蒙古医院对面,春华水务大厦五楼,联系电话:0471-6621436)审查确认后可免缴报考费。
(四)基层服务期满毕业生加分资格的确认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者,须在2010年4月25日前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并于2010年5月5日--2010年5月6日送呼和浩特市人事局人才流动调配科(市党政机关大楼772房间)审核其有关材料("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报考,须持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服务期满后续签服务合同的西部志愿者,还须持自治区团委出具的续签合同证明;"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报考,须持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印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报考者务必于2010年6月7日8时30分至2010年6月11日17时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招聘硕士研究生岗位的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根据实际情况,经市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
笔试
(二)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不指定复习范围和复习书籍)
(三)笔试时间:2010年6月14日(星期一)
(四)笔试成绩计算:综合知识、专业知识每科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40%+专业知识成绩×60%
1.根据《呼和浩特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用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呼政发[2007]50号),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考生在笔试成绩加权前加10分(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成绩各加5分),然后加权计算笔试成绩。其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
2.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关于内蒙古自治区2007年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三支一扶"以及选调优秀大学生工作的通知》(内人发[2007]36号),"西部计划"和"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在笔试成绩加权前加5分。既是"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也是"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不累计加分。具体加分办法为:综合知识成绩加2.5分,专业知识成绩加2.5分,其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
报考者同时具备1.2.以上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即所有科目加权前所加分之和最高只能加10分(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成绩各加5分)。
五、面试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按照面试资格复审通知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并依次递补。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3.在职人员报考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面试工作由市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三)面试时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与聘用人数比例为1︰1的岗位,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参加面试时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五)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加权计算考试总成绩。
考生考试成绩一般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如出现成绩并列,顺序保留下一位小数。
按照每个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二)考核工作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具体实施。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考核工作,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职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报市人事局。
对拟聘人员在呼和浩特市政府网、呼和浩特市人事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7天。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确定聘用的工作人员,凭市人事局下发的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知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八、纪律和监督
整个招考聘用工作期间,纪检监察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风行风监督员全程监督。
九、建立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对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考聘用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考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三年内不得报考。
(一)此次考录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
咨询电话:0471--66214360471--6621395
呼和浩特市201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用工作人员职位介绍
二○一○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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