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黑龙江哈尔滨市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111人公告
2017年哈尔滨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哈尔滨市市直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拓宽基层公务员上行通道,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按照《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决定组织实施2017年哈尔滨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下同)111名。具体遴选(选调)职位、人数、条件等详见《哈尔滨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职位计划表》(以下简称《遴选(选调)计划》)。《遴选(选调)计划》详见以下网站:
二、遴选(选调)范围和条件
遴选(选调)范围为全省各市(地)及以下机关(含中、省直垂直管理系统市地及以下、农垦和森工系统管理局及以下)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中已进行登记且在编在岗的现任乡科级正职及以下领导职务和现任主任科员及以下或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人员。
三、报考程序和方法
本次遴选(选调)的注册报名、上传照片、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均通过网络进行。
四、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侧重于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以百分计,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笔试时间为2017年9月23日。具体事宜以《笔试准考证》为准。报考者必须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缺一不可。参加考试时使用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的一致。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面试人选资格确认
笔试结束后,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笔试成绩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按照进入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数与各招录单位申报计划录用人数3: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资格人选。笔试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若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数量。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名单在哈尔滨市公务员遴选网站公布。进入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必须持有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凡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与实际不符的,取消参加面试的资格,该职位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视情况依次进行递补。未达到面试开考比例的职位,由遴选(选调)单位上报并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适当缩减、合并遴选(选调)计划或调整开考比例。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谈以百分计,低于60分者,不得录用,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命题,统一组织;个别职位需进行业务水平测试的,由遴选(选调)单位报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同意后,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面试的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请关注哈尔滨市公务员遴选网站。
七、考察与体检
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遴选(选调)采取差额考察的方式进行。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分别依次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人选。考察由各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能力素质是否与遴选职位匹配、是否有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结束后,各遴选(选调)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按照1:1的比例集体讨论决定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八、公示与办理相关手续
拟遴选(选调)人员名单由招考部门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九、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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