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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聘公告

来源: 2017-09-15 14:16

   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关于印发的通知》(黑人社发[2014]6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需要,经学院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详见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主页http://www.hljsfjy.org.cn/。


  二、招聘的基本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专业依据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设置,详见附件1。


  四、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五、岗位条件

(一)热爱高校辅导员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具有团队精神,能吃苦耐劳,有志于长期从事学生工作,心理素质良好,身体健康。









  六、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享受国家二类事业单位人员的有关待遇。


  七、招聘程序

(一)报名























 

项目
男子
女子
队列基本技术
1、          立正、稍息与跨立
2、          停止间方向变换(三种转法)
3、          行进与停止(三大步法)
4、          敬礼与礼毕(停止间、举手礼)
1000米跑
≤4′35″
 
800米跑
 
≤4′30″
纵跳摸高
≥265厘米
≥230厘米
备注
队列基本技术考核标准参照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队列队条例标准。测试项目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

 

  2.笔试: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能力素质。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















  八、纪律要求

纪检监察部门对考试全过程进行监督,参加应聘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予以取消应聘资格。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杨老师







十、本方案由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由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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