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聘公告
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关于印发的通知》(黑人社发[2014]6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需要,经学院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详见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主页http://www.hljsfjy.org.cn/。
二、招聘的基本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专业依据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设置,详见附件1。
四、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五、岗位条件
(一)热爱高校辅导员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具有团队精神,能吃苦耐劳,有志于长期从事学生工作,心理素质良好,身体健康。
六、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享受国家二类事业单位人员的有关待遇。
七、招聘程序
(一)报名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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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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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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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列基本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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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立正、稍息与跨立
2、 停止间方向变换(三种转法)
3、 行进与停止(三大步法)
4、 敬礼与礼毕(停止间、举手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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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米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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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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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米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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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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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跳摸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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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5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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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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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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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列基本技术考核标准参照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队列队条例标准。测试项目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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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笔试: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能力素质。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
八、纪律要求
纪检监察部门对考试全过程进行监督,参加应聘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予以取消应聘资格。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杨老师
十、本方案由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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