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黑龙江佳木斯同江市事业单位招聘104人公告
2017年黑龙江佳木斯同江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4公告
按照《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要求,为了切实解决我市事业单位人才短缺问题,市委、市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4人。为积极稳妥地做好此项工作,特此公告。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注重素质,突出能力"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标准,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选拔高素质的工作人员,推动我市各项事业不断发展。
二、招聘计划
本次28家事业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104名,具体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2017年同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四、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和公示的方法进行,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五、聘用及待遇
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其中含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工资按80%发放。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办理落编手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期内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事业单位人员标准执行,人员工资由市财政拨付。聘期内由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标准缴纳相关保险,聘期结束后,经考核合格的继续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十年内不得调离同江(含试用期)。
六、实行回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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