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吉林长春新区管委会招聘49人公告
长春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为全面实施长春新区发展战略,建设体制先进、产城融合、宜居宜业的一流新区,根据工作需要,长春新区及所属开发区管委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长春新区管委会及所属开发区管委会共招聘劳务派遣合同制工作人员49人,其中: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长春新区分局服务大厅招聘30人,市国土资源局长春新区分局不动产登记业务大厅招聘9人,新区管委会及所属4个开发区管委会统计部门招聘统计专干10人。具体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7年9月6日至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报名地点: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才劳务交流服务中心(长春市前进大街3055号一楼大厅),报名联系电话 :0431-89689478。
四、招聘方式及人选确定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及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成绩只作为确定面试人选的依据,不计入总成绩;拟聘人员依据面试成绩确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生不参加笔试,直接参加面试。
五、聘用方式及福利待遇
聘用方式。被聘用的劳务派遣人员与长春高新人才劳务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相应的工作岗位,并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合格的,终止劳动合同。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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