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吉林辽源市事业单位招聘351人公告
2017年吉林辽源市事业单位招聘351人公告(1号)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期间严格执行空编管理及公开招聘人员规定的意见》(吉厅字〔2012〕3号)、《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的实施意见》(辽办发[2010]40号)精神,现将辽源市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7年全市(除东丰县外)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51名。其中市直136名,龙山区28名,西安区31名,东辽县156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17年辽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根据省政府关于下放权限的文件精神,东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见《2017年东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三、报名办法
2017年辽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的报名及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报名表》、《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网络进行。
四、招聘考试
2017年辽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由中共辽源市委组织部、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按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优先);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及公示期过后,无论何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均不再递补。
七、聘用
(一)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一)信息发布网站
九、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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