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782人公告
2017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号)
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关于印发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吉市人社联发〔2016〕6号)以及国家、省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将2017年吉林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市纳入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的共1782人。其中,市属事业单位计划招聘346人,县(市)区属事业单位计划招聘1436人,具体招聘岗位及其条件详见《2017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四、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及格线以上),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优先);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亦相同,需进行第二轮面试确定。体检工作由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附件1-4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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