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云南楚雄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楚雄州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公务员局《云南省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相关要求,结合我州实际,现将我州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的条件和人员
(一)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一)资格复审时间
三、资格复审考生应提供的证件及材料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需打印一式二份,审核后一份报考人员持有,一份留存审核单位)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资格复审时考生必须持原件及复印件交审核单位进行审验。
四、资格复审相关要求
(一)资格复审原则上要求考生本人亲自到场,如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场的,可以由考生签署委托书,请他人代为进行资格复审。如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本人自动放弃。
五、审核确认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审核单位须在其提交的笔试准考证上盖章并注明资格复审合格。一份考生持有,一份审核单位留存。
六、现场确认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须在现场对是否参加面试及后续考录过程进行签字确认。未确认放弃的人员,按其参加资格复审所表达的意愿,视为承诺参加面试及后续考录过程。已进行现场签字确认(含未确认放弃)的人员,若出现放弃面试、放弃体检、放弃考察、放弃录用资格等行为,视为故意扰乱报名秩序、浪费考录资源,将依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七、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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