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吉林省长春市党政机关遴选151人公告
长春市直、区直机关面向市、县以下党政机关公开遴选优秀年轻干部公告
为深入贯彻长春市委组织部长会议精神,完善年轻干部培养选拔机制,进一步加大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储备力度,长春市委组织部、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吉林省委组织部、吉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吉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结合长春市实际,面向市、县以下党政机关遴选优秀年轻干部到长春市直、区直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二、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在长春市集中进行。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测试》,其中,报考文字综合职位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测试》和《文字综合知识测试》。根据笔试成绩,在及格人员中每个职位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成绩出现并列,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在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面试成绩出现并列,一并确定为考察人选,通过考察差额确定拟试用人选。基层服务期满的长春市党政综合类选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为拟试用人选。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由长春市委组织部、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体检医院,统一组织。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相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由各招考部门进行组织考察。考察时对报考资格条件一并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和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体检和考察不合格者依次进行递补。
五、公示与审批
长春市2017年直、区直机关遴选优秀年轻干部职位及条件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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