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吉林延边州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招聘公告
2017年延边州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招聘实行员额经费管理工勤人员公告
根据《关于州直机关(参公单位)及事业单位实行员额经费管理的新补充工勤人员有关问题的意见》(延州人社联发〔2012〕11号)精神,延边州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行员额经费管理工勤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实行员额经费管理(事业)工勤水暖、电工、空调、电梯岗位人员6名。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法
(一)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2日至3月3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
四、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五、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州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根据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网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接受社会监督。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待遇。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州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程序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工资,依据延吉市最低工资标准两倍核定,并缴纳社会保险。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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