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吉林珲春市互联网信息中心招聘公告
2017年吉林省珲春市互联网信息中心招聘公告(6人)
根据工作需要,珲春市互联网信息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7年珲春市互联网信息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人,其中文字编辑职位 3名、网站技术人员1名、视频编辑技术2名,具体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17年珲春市互联网信息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2017年珲春市信息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四、笔试
(一)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3:1的比例进入面试。
五、面试
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考生面试顺序通过抽签决定,面试当场打分,成绩当场公布。
六、总成绩计算方法
(一)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生总成绩,考生总成绩为100分,笔试占40%,面试占60%。总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参加体检。考生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计算考生总成绩时,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4舍5入。
七、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医院组织实施。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珲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拟聘用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十、聘用及劳动报酬
拟聘用人员按相关程序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6 个月,月工资额参照全额事业编制人员同等学历按月发放,工资由市财政支付 。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十一、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十二、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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