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吉林省通化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6年吉林省通化市事业单位招聘31名工作人员公告(2号)
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期间严格执行空编管理及公开招聘人员规定的意见的通知》(吉厅字〔2012〕3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精神,通化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通化市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1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2016年通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2号)》。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考务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不再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始终。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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