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吉林公务员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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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吉林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考试大纲
一、考试等级及科目
2016年吉林省各级机关录用公务员考试采取分级考试的形式进行,公共科目笔试试题由省里统一命制。报考省直、市州直机关(含垂直管理系统的市局和长春市所辖区)和选调生职位的考试级别为甲级,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甲)、《申论》(甲)。报考县(市、区)机关(含垂直管理系统的县、区局)、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及省和市(州)直机关(单位)驻本级政府所在地之外县(市)的考试级别为乙级,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乙)、《申论》(乙)。其中报考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社区、居委会)干部招录职位的考生,考试级别为丙级,笔试科目为《申论》(丙)和《农村工作常识》或《街道工作常识》。笔试考点设置在市州政府所在地。报考省社保系统(不含长白山社保局)职位的考生笔试考点设置在各级社保局所在市州;报考长白山管委会职位、长白山管委会社保局职位的考生笔试考点设在长春(省直考区)。
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应考须知
主要测察考生从事国家机关工作应具备的基本判断、思维能力。
(一)《行政职业能力测验》题型介绍
1、言语理解与表达
(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的作答要求及施测程序
1、《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作答要求
三、申论测验应考须知
申论测验主要通过考生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重点测察考生把握现象、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申论》全部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四、《农村工作常识》测验应考须知
(一)关于测验内容
五、《街道工作常识》测验应考须知
(一)关于测验内容
六、专业考试应考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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