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吉林长春新区管委会招聘公告
长春新区管委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全面实施长春新区发展战略,建设体制先进、产城融合、宜居宜业、特色鲜明的一流新区,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范围
本次长春新区管委会共招聘工作人员13名(其中正处级领导干部5名、副处级领导干部7名、科长1名),招聘范围为吉林省境内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长春市区人员。具体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2》。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四、招聘方式及人选确定
招聘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直接面试及考核的方式进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采取的面试方式由组织人事部门确定并负责通知考生。面试前,由组织人事部门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现任职务证明等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五、体检、考核和公示
体检工作由长春新区组织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工作由长春新区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对拟聘人选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均合格的在长春高新人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由长春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七、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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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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