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吉林长春南关区残联公益岗位招聘公告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 2013年新增公益岗位配备方案>的通知》(吉人社函字[2013]328号)和吉林省人社厅、吉林省残联 《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残疾人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4]45号)及长残联发[2015]2号《关于开发残疾人公益性岗位的通 知》要求,区就业局和残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南关区残联关于开发残疾人公益岗位实施方案》,现将南关区残疾人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聘数量
残疾人公益岗位招聘42名,具体岗位设置计划如下: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南关区非农业户籍,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符合且能胜任岗位就业条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年龄在18岁-45岁之间、残疾等级在三级以下肢体、听力、视力且行动较为方便的残疾人。
三、招聘工作具体安排
(一)报名时间:2016年5月30日-6月10日(周六、周日休息)
四、招聘方式
残疾人公益性岗位由区就业服务局和区残联共同组织招聘。聘用人员岗位补贴由区就业专项资金和区残疾人保障基金各按50%比例出资,社会保险补贴由就业专项资金支出。
五、相关待遇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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