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号)
2016年吉林省所属4家事业单位2016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4名,报名时间:2016年5月3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至5月4日上午8:30-11:00。报名地点:长春市净月区博硕路1399号,西点宾馆二楼会议室。笔试时间:2016年5月7日9:00-11:00(120分钟)。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通用知识》。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复习用书可参考《2016年吉林事业单位考试专用教材》,预订地址:http://www.edu-book.com/tag/58。
2016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4名工作人员公告(2号)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精神,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公安厅决定,所属4家事业单位2016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4家事业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24名,具体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受理。
四、招聘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体检与考察
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标准》执行。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证件审核、考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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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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