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云南曲靖宣威市教育系统招聘教师90人公告
曲靖市宣威市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公告
根据国家、省和曲靖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按照《关于做好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曲人社〔2017〕36号)要求,结合宣威市中小学校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90名(不含已签订了就业协议的部署免费师范毕业生2名),现将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审核同意的曲靖市《宣威市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范围和对象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中专(中师)及以上学历、取得教师资格证且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详见《宣威市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以下称《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宣威市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该计划表见附表。
三、招聘公告的发布
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审核同意的招聘教师实施方案、招聘计划及相关招聘信息均通过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nqjrs.cn) 、曲靖党建网(http://www.qjdj.gov.cn)、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xw.gov.cn/)等网站(以下称规定网站)向社会公布。考生可通过规定网站查询招聘相关信息。
四、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六、笔试
(一)笔试科目、范围与分值
七、笔试政策性加分
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曲靖市2017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的加分类型及分值执行,考生本人或委托人须在7月13日前到宣威市教育局提交加分证明材料原件,经宣威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汇总后于2017年7月21日前报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复审并办理加分手续,逾期不再办理。加分人员情况在规定网站进行公示。
八、笔试成绩的公布及查询
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以下同)于2017年7月27日在规定网站公布。笔试成绩仅限2017年有效。如考生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在7月27日至28日向宣威市教育局提出书面查分申请,逾期不再办理。
九、资格复审及要求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十、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按招聘计划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并由宣威市教育局在规定网站公告。
十一、公示和录(聘)用
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聘)用人员。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审核后在规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拟录(聘)用的人员,由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录(聘)用意见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办理录(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十二、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邀请宣威市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受理有关投诉或举报,按管理权限调查处理,接受社会监督。
十三、本方案由宣威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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