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上半年云南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遴选7人公告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上半年公开遴选直属单位参照管理工作人员公告(第1号)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通知》(云组通〔2013〕41号)《中共普洱市委组织部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普洱市市级机关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办法(试行)〉的通知》(普人社发〔2016〕24号),经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研究,决定开展遴选直属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一)普洱市社会保险局:为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副处级。是负责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业务的经办、指导等工作的经办机构。
二、遴选工作原则
公开遴选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
三、遴选职位及人数
(一)普洱市社会保险局3名;
四、遴选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遴选范围
五、遴选程序
(一)公开报名
六、回避
公开遴选实行回避制度。根据《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七、监督与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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