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云南曲靖陆良县招商合作局招聘公告
陆良县招商合作局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公告
根据国家、省和曲靖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按照《关于做好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曲人社〔2017〕36号)及《曲靖市2017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结合陆良县招商合作局工作实际,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特制定本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范围和对象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应(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陆良县招商合作局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称《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公告的发布
陆良县招商合作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招聘计划及相关招聘信息均通过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nqjrs.cn)、曲靖党建网(http://www.qjdj.gov.cn)等网站(以下简称"规定网站")及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向社会进行公告。考生可通过以上规定网站查询招聘相关信息。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五、笔试
(一)笔试
六、资格复审及要求
1.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以下同)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和拟进入体检、考察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超过招聘计划人数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以再次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作为确定进入后续招聘程序的依据)。
七、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陆良县招商合作局负责组织实施。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并由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规定网站公布。
八、公示和录(聘)用
陆良县招商合作局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聘)用人员,由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报经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规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由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录(聘)用意见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办理录(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九、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邀请陆良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县纪检监察部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受理有关投诉或举报,负责调查处理,接受社会监督。
十、本方案由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招商合作局负责解释。
2017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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