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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云南曲靖市委党校参照公务员法遴选管理人员2名公告

来源: 2017-09-19 22:28

   中共曲靖市委党校2017年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公告

 
  根据《关于下达2017年进人计划的通知》(曲人社[2017]144号)和《关于印发〈曲靖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曲办字[2017]43号)文件精神,结合党校实际,特制订《中共曲靖市委党校2017年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实施方案》。
 
  一、遴选原则
 
  公开遴选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拔要求;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选拔原则;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的工作思路;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工作方法;坚持在核定的职数及编制限额内面向基层公开遴选的原则;坚持回避原则,凡属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二、遴选范围、岗位和人数
 
  (一)遴选范围。曲靖市范围内符合遴选条件的科员。
 
  (二)遴选岗位和人数。综合管理岗位2名(男女各1名),财会岗位2名(男女各1名)。
 
  (三)岗位简介。综合管理岗位承担管理服务工作,需要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办公软件操作技能;财会岗位承担工资调整、资金管理使用等项工作,需要具有较强的财会业务能力和计算机操作技能。
 
  三、遴选条件
 
  (一)报名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在职在编且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的科员。
 
  4.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两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工作经历(截止2017年9月15日)。
 
  5.历年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9月15日及以后出生)。
 
  7.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8.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9.专业要求:
 
  财会岗位:边贸会计;财会;财会电算化;财会统计;财会与审计;财务会计;财务会计电算化;财务会计与审计;电算化会计;电算会计;工业会计;工业及涉外会计;工业企业财务会计;国际会计;会计;会计电算化;会计计算机应用;会计学;会计与金融;会计与审计;会计与统计;会计与统计核算;计算机财会;金融会计;三资企业财务会计;商业财务会计;涉外财务会计;涉外会计;涉外商务及财务会计;审计;实用会计;外贸会计;预算会计。
 
  综合管理岗位:办公自动化与文秘;法律文秘;公共关系与文秘;公关与文秘;汉语;汉语言;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学教育;汉语言文字学;汉语语言文学;经济秘书;科技文秘;秘书;秘书学;商务秘书;商务文秘;司法文秘;文秘;文秘与办公自动化;文秘与档案;文秘与档案管理;文学;现代秘书与公共关系;现代秘书与微机应用;现代文秘;应用语言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中国语言文化。
 
  10.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
 
  (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规定的;
 
  4.尚在干部任职试用期内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9日至13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地点。中共曲靖市委党校办公楼三楼组织人事处306办公室。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所有复印件需注明 "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出示单位印章):
 
  (1)《中共曲靖市委党校2017年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
 
  (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
 
  (4)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及《干部任免审批表(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组织已认定、本人已签字认可)》复印件1份。
 
  (6)历年年度考核等次情况证明。
 
  (7)同底免冠近期大一寸证件照四张。
 
  (8)中共曲靖市委党校2017年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
 
  (二)资格审核
 
  主要是对考生报名时所提交的相关证件、材料进行审查,确定报名人员是否具有报名资格。
 
  岗位拟遴选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需达到1:5(男女均达到1:5)的比例方可开考。如有岗位达不到该比例,裁减或取消相应遴选计划,报考人员不再进行调剂。报名和资格审核结束后,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相关媒体进行公布。
 
  (三)发放准考证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且岗位拟遴选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5(男女均达到1:5)的比例,发放准考证。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在笔试前5天内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四)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时间150分钟,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遴选岗位所需工作能力和技能、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通过相关媒体进行公布。
 
  笔试时间:2017年10月20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笔试地点:曲靖市委党校(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遴选人数1: 3(男女均达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如出现面试人员放弃或不符合遴选条件等影响面试比例的情形,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从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依次进行一次递补,无递补人员按实际进入面试的人员开展面试。面试人员名单通过相关媒体进行公布。
 
  面试由面试考官小组负责实施。面试考官小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市委党校以外的考官不低于考官总数的1/3,具有考官资格证的考官不低于考官总数的1/3。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30分钟。主要测试遴选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并在面试现场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并保存至遴选工作结束。面试成绩通过相关媒体进行公布。
 
  面试时,面试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责任由面试人员自负,面试按规定正常进行。
 
  面试时间:2017年10月31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曲靖市委党校(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五)经历业绩评价
 
  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与拟遴选人数1:2(男女均达到1:2)的比例确定参加经历业绩评价的人员。如出现经历业绩评价人员放弃或不符合遴选条件等影响面试比例的情形,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从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依次进行一次递补,无递补人员则等额进行经历业绩评价。
 
  经历业绩评价满分100分。经历业绩评价依据考生的学习教育经历、工作实绩、奖励情况等要素,制定评分标准进行量化评分。经历业绩评价工作由5人以上专家组成的经历业绩评价小组负责。经历业绩评价结束后,考生经历业绩评价成绩通过相关媒体进行公布。
 
  进入经历业绩评价环节人员需提供经历业绩报告。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与拟遴选人数1:2(男女均达到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如遇综合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后续遴选程序;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后续遴选程序。考生的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人员通过相关媒体进行公布。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2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体检标准参照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相关标准执行。考察由两人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重点考察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实践能力和工作成效。
 
  (七)决定拟遴选人员
 
  根据考察情况和遴选岗位要求,校党委集体讨论决定拟遴选人员。
 
  (八)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拟遴选人员通过相关媒体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审批和调动手续。
 
  在体检、考察或公示期间,如出现不符合遴选条件的情形,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从报考人员中依次进行一次递补(各环节均可递补一次)。如无符合条件的递补人员,裁减或取消相应遴选计划。
 
  (九)放弃遴选资格相关要求
 
  进入面试、经历业绩评价和体检考察环节的人员,若放弃该环节资格,必须在接到进入该环节通知5天内,提交放弃资格书面申请。
 
  五、纪律和监督
 
  从事公开遴选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开遴选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遴选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违反遴选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相应遴选资格,5年内禁止参加我市公务员遴选考试。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公开遴选工作邀请纪检监督部门进行全程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报考人员必须提供准确无误、通信畅通的联系电话。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监督电话:中共曲靖市纪委派出第五纪工委   0874-3128031
 
  中共曲靖市委党校纪委 0874-3190801
 
  咨询电话:0874-3117823
 
  附件1:2017年中共曲靖市委党校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计划表.xlsx
 
  附件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x
 
  附件3:中共曲靖市委党校2017年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xlsx
 
  附件4:中共曲靖市委党校2017年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5:中共曲靖市委党校2017年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经历业绩评价表.docx
 
  附件6:曲靖市委党校科研成果等级分类表.docx
 
  中共曲靖市委党校委员会
 
  2017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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