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吉林长春朝阳区招聘安全生产信息专干人员公告
2015年朝阳区关于招聘安全生产信息专干公益性岗位人员预案
根据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0]176号)、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长人社[2013]89号)和《关于下放区级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权限有关事项的通知》(长人社[2013] 98号)的要求,为进一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援助就业和社会服务的双重作用,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朝阳区基层公益性岗位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目的
为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和防控体系建设,有效解决基层安全监管力量不足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经市政府同意,在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设置安全生产信息专干。由于安全生产信息专干处于安全生产第一线,是街道、乡镇、开发区(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联系生产经营单位的桥梁和纽带,是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的联络员。加强安全生产信息专干队伍建设,对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监管网络、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在末端上落实具有重要意义。现计划在全区范围内补充设置88名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
二、岗位名称
安全生产信息专干
三、岗位职责
1、通过综合监管平台及时掌握辖区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的在线填报和安全管理情况;发现较大事故隐患,要认真做好记录并及时报告属地安委会办公室。
四、招聘条件
(一)政治思想方面: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信念坚定,服务意识较强,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
五、招聘办法
(一)组织招聘。在通过政府大厅、民生服务大厦和人力资源市场多点宣传的基础上,由各街道、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机构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六、管理及待遇
(一)开发管理。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由区公益性岗位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发,与聘用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协议一年一签。日常管理由区安办、街道党工委、社区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
七、招聘工作安排
区就业服务局牵头组织好报名、资格审查及考试录用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八、需持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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