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吉林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双阳籍毕业生。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双阳区人民法院文员20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和考核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程序:
五、聘用与待遇
(一)公示期满,聘用人员与长春市双阳区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3年,工资标准为2200元/月,同时享受五险待遇。聘用后,聘用人员由长春市双阳区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派遣到双阳区人民法院从事文员工作,日常工作由双阳区人民法院安排和管理。
六、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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