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吉林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期间严格执行空编管理及公开招聘人员规定的意见的通知》(吉厅字〔2012〕3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精神,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吉林市信访局、吉林市科技局、龙潭区卫生局所属4家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共招聘15名工作人员,其中吉林市信访局所属事业单位吉林市信访信息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吉林市科技局所属事业单位吉林市科技信息研究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龙潭区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具体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2014年吉林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三、报名办法
2014年吉林市信访局、科技局、龙潭区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的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领取《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现场进行。
四、招聘考试
2014年吉林市信访局、科技局、龙潭区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及格线以上),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需进行第二轮面试确定。体检工作由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及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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