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吉林省政法干警考试招录公告
2014年吉林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面向社会定向招录公告
为培养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性、复合型政法人才,充实我省基层政法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2014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中共吉林省委政法委员会、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省公务员局决定,采取公务员录用考试与教育招生入学考试一并统考的方式,面向社会定向招录培养一批基层政法机关工作人员。
一、定向单位、招录计划及培养模式
本次共计划面向社会定向招录基层政法机关工作人员344名,其中:基层检察机关25名,基层法院机关14名,基层公安机关255名,基层司法行政机关50名。定向单位具体职位详见《2014年吉林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面向社会定向招录职位及其条件一览表》。
二、招录范围和对象
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单列的面向"四项目"人员招录职位,只允许截止2014年8月31 日服务期已满并考核合格经国家和我省选派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报考;单列的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招录职位,只允许截止2014年8月31日已经退出现役的大学生士兵报考。"四项目"人员、大学生退役士兵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四、招录方式
招录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方式,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竞争择优录取,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学员毕业后,按入学时签订的定向单位正式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
五、报名程序
本次招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四)网上缴费确认。考生资格审查合格后,须在8月3 1日8时30分至9月4日17时30分前凭身份证号和密码登陆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通过网上成功支付考试费用后即为报名确认工作结束。因未达开考比例取消职位而改报其他职位的考生在改报成功后,需于9月5日16时30分前重新进行缴费(原缴报名费在报名数据统计工作结束后退回考生缴费银行卡),仅报名未经缴费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
六、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笔试考试大纲在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站上公布,考生可自行下载。
七、体检、考察和公示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即:考生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八、审批、入学及录用
对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者有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录取的,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将拟录取人员名单通过"招录工作专网"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相关院校根据"招录工作专网"上拟录取人员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入校后,由相关院校将最终录取人员名单报院校所在省级招办备案。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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