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市事业单位招1150人 4月10日报名
2014年长春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4年1号)
为满足事业单位的用人需求,根据中共长春市委办公厅、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的通知》(长办发〔2010〕3号)、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期间严格执行空编管理及公开招聘人员规定的意见的通知》(吉厅字〔2012〕3号)和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重点环节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3〕46号)文件,经研究决定, 2014年长春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有287家事业单位859个专业技术岗位,拟招聘工作人员1150名,其中,市本级590名,城区246名,县(市)314名,具体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缴费和《准考证》打印等工作均通过网上进行。
四、招聘方式
今年的招聘采取两种方式进行。一种是笔试加面试的招聘方式,主要是针对招聘具有本科(含本科)及以下学历的应聘人员;另一种是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的招聘方式,主要针对招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或具有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应聘人员。
五、体检、考核和公示
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人社部门分别负责拟聘人选的体检和考核工作,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对拟聘人选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均合格的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人社部门将合格人员名单报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合格后在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人社部门将拟聘人员名单报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按有关规定分别由长春市和县(市)、区人社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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