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招161人 11月7日报名
2013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13号)
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期间严格执行空编管理及公开招聘人员规定的意见的通知》(吉厅字〔2012〕3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和吉林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直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制度的意见》(吉人社字〔2009〕35号)精神,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科学技术厅、吉林省教育厅决定,所属16家事业单位2013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16家事业单位共招聘高层次人才161名,具体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受理。
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多种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考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考试成绩在各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网站进行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1比例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自行组织实施。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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