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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吉林省政法干警招考公告解读

来源: 2017-09-25 15:17

   为培养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性、复合型政法人才,充实基层政法队伍,根据《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政法电〔2013〕137号)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吉林省实际情况,出台了《2013年吉林省政法干警考试公告》。就此,吉林省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考试录用工作已拉开了序幕。在此次报名来临之际,国家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chinagwy.org/)深入解读公告内容,并结合多年来对政策的研究经验,对本次报考予以指导。

一、招录人数大幅减少

本次政法干警考试本次共计划面向社会定向招录基层政法机关工作人员432名,其中:基层检察机关21名,基层法院机关20名,基层公安机关247名,基层司法行政机关144名。新增基层法院机关相应职位,基层司法行政机关招考人数明显多于去年,是招录计划的重头。


二、培养计划增加硕士学位报考

与去年相比,在培养层次方面与去年相比发生较大变化,培养模式增加针对硕士的招录,采取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培养模式,以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为起点,学制2年,在完成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的基础上,重点加强知识应用和职业技能的训练。


三、针对硕士学位考试范围发生变化

除《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门必考以外,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需参加《专业综合Ⅰ》(刑法学、民法学)、《专业综合Ⅱ》(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的考试。


四、各环节日期变动较大

基层人民警察职位的报名截止日期提前一天,为8月24日11:30。同去年相比,未能通过人民警察体能测试的考生改报时间缩短为一天,仅限于8月27日改报其他职位。缴费截止日期提前到8月27日。打印准考证时间延后为9月16日至9月21日。笔试时间变更为 9月21日至22日。


五、开考比例由5:1降低为3:1

2013年公告规定,报报名缴费人数不足录用计划数3倍的职位,要按1:3的比例核减或取消录用计划。



六、部分招录对象的年龄限制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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